退換貨須知|VANA 北歐香氛
感謝您選擇 VANA 北歐香氛。我們非常重視每一位顧客的使用體驗,
▍七日鑑賞期說明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凡於官網購買的商品,
鑑賞期非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為全新未使用、包裝完整(含外盒、
▍香氛產品特別說明
香氛產品屬於個人化感官商品,
▍無法退換貨的情況
超過七天鑑賞期
商品已拆封、噴灑或明顯使用過
商品因人為因素損壞(刮傷、污損、破損等)
包裝不完整,或缺少發票、贈品、配件等
來自非 VANA 官網之購買商品
惡意或大量退貨行為
▍申請退換貨流程
如需辦理退換貨,請於七天內與我們聯繫,提供您的姓名、電話、
若商品本身有瑕疵、配送錯誤或運送損壞,我們將負擔來回運費,
若因個人因素(例如:不喜歡香味)申請退貨,則需自行負擔運費70元。我們會在收到退貨商品並確認狀況後辦理退款,退款金額將扣除相關運費後退還。
為避免爭議請拆封全程錄影,所有瑕疵、缺貨、退換貨以錄影檔為依據,請務必確認商品後再進行退貨。
▍申請方式
若您已詳閱以上退換貨須知並確認需辦理退換貨,歡迎與我們聯繫,
官網會員:請由會員後台的訂單頁面直接發送訊息。
非會員顧客:請於官網「聯絡我們」頁面發送訊息。
為加速處理流程,請於訊息中提供以下資訊(擇一即可):
訂購姓名
聯絡電話
訂單編號
並簡要說明退換貨原因,我們將儘快與您聯繫並提供協助。